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因维修保养人员违规操作和乘客不当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占深圳电梯事故总数的70%以上。8月2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显示,违规乘梯时有发生,成为引发电梯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原因一 企业以低价标准选择维保公司
截至2016年6月底,深圳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万余家、特种设备21万余台。其中,电梯13.6万余台,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深圳特种设备数量大、增长快,人均监管设备数较广东省、广州市平均水平分别高出64.4%和23.8%。为此,深圳近两年持续扩大抽查覆盖率,2014年抽查数量为2013年的5倍,2015年抽查设备达2.2万余台,为2014年的10倍。
“2015年立案案件273宗,下达罚没款721.53万元,较2013年分别增长50.8%和653.4%。”但尽管如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自2014年至2016年6月底,共收到特种设备投诉举报3627件,其中电梯下坠占26.1%,电梯滞留或困人占20%。
执法检查组随后披露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未依法履责,为了节约维修保养成本,采取低价中标的方法选择维保企业。“由于价格低廉,维保企业往往没有按‘电梯每十五日不得少于一次维护保养’的规定进行维保,而是只维修不保养。
原因二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申请难度大
二是目前深圳投入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有1万多台,这些电梯故障多发,但更新改造难度大。“根据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电梯改造升级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才可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实践中,部分业主作为电梯产权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业主意见难以统一。另外,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申请程序复杂,也增加了更新改造难度。”执法检查组称,虽然近年来,市、区政府加大投入,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积极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但随着老旧电梯不断增多,这种方式并非长久之计。
此外,主管部门统计,因维修保养人员违规操作和乘客不当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自2013年推行电梯事故险统保项目以来,因乘客不当乘梯发生的理赔事项占理赔总数的44%。
“针对维保市场恶性竞争问题,建议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建立信用体系,实施严格的处罚惩戒制度等方法予以遏制。同时,由于深圳电梯数量占特种设备总量的65%,管理难度大,条例虽较上位法有创新和突破,但对深圳电梯管理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未有涉及,有必要就电梯安全进行单独立法,以此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执法组建议。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