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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the investor报道:韩国现代电梯(Hyundai Elevator)第二大股东迅达集团(Schindler Group)已正式向韩国政府提出了一项投资者国家纠纷解决方案,要求韩国政府赔偿其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批准这家韩国电梯制造商的实收资本增加所造成的损失3亿美元。
据中国司法部10月15日消息,迅达已通知中国政府,已申请仲裁,并建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处理此案。。
此举是ISD解决程序的开始。迅达已于7月份发出了仲裁意向书,但双方未能在为期三个月的框架内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根据ISD机制,当事人可以在提交提案后90天提起诉讼。
迅达索赔的损失比三个月前增加了大约4000万美元。
迅达声称,金融监管机构非法批准了现代的大规模实收资本募集。由于获得批准,在2013年之前,该公司持有现代电梯公司35%的股份,其所占份额已降至目前的15.87%,并遭受了其他经济损失。
2013年,现代通过公开募股筹集了969亿韩元,其次是2014年的1900亿韩元和2015年的2700亿韩元。迅达在所有场合投了反对票,称该计划旨在加强业主家族管理层的控制力。以股东利益为代价。
自那以后,迅达对现代提起了数起诉讼,但全部败诉。
该诉讼是在ISD对韩国参与集团公司的指控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提出的。全球激进对冲基金Elliott Management和Mason Capital Management分别于7月和9月提起ISD诉讼,以批准三年前两家三星附属公司之间有争议的合并。
作者:Ahn Sung-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