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日讯 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京(平)质监罚字〔2017〕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被处3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根据北京12365呼叫中心举办单(编号:17-ZA0124)反映,平谷国泰百货货梯未张贴合格标志,且总是出现故障,存在安全隐患,经现场检查和调查核实,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存在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1台。
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1台电梯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平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